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2024-05-08 09:34

1.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08-31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确定)的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其参保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二)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三)首次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企业承诺书;(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审核后将拟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复。市财政局负责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市级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稳岗补贴同一年度内申请一次。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5年9月6日-16日提出申请,以后年度的具体申请时间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六、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稳岗补贴的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享受补贴企业的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政策的规范执行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适时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七、享受补贴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核算、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明确责任,专账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对于违反本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退回下拨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0年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4〕69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拓展失业保险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培训提升职工素质的意见》(京人社能发〔2013〕10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4〕15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能发〔2015〕106号)同时废止。九、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附件: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3.企业承诺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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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2. 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积极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稳岗得力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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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项政策将惠及哪些人群,主要亮点是什么?《经济日报》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哪些人能申领补贴《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这项政策是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在失业保险功能完善上迈出了扎实一步。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和防失业的功能作用。“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该负责人表示。补贴如何申领《通知》规定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具体程序。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本省(区、市)的具体操作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车;二是减少中间环节,防范道德风险,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确保资金安全。”这位负责人说。基金支付有风险吗《通知》规定,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同时明确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有3方面考虑:一是各地基金支撑能力不同,培训费和鉴定费的标准不同,产业方向和重点不同,由各地确定补贴标准更符合当地实际;二是规定上限有利于区域间的平衡,有利于与培训补贴的平衡,还可保证基金支付安全;三是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起激励和引导作用,不应大包大揽,企业和职工应该承担的教育、培训责任还要各自承担。失业保险用于技能补贴,是否会加大基金发放的压力?该负责人表示,从基金支付风险来看,总体安全可控,但尚有部分统筹层次较低的地区,基金支撑能力相对较弱。《通知》规定各省要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每一个统筹地区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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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4. 企业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该如何使用

四、补贴用途:

至于稳岗补贴的使用用途各地规定不一,各地企业需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稳岗补贴文件规定来使用。

如:《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部发[2018]19号) , 2018年至2020年,按照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企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申报的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文件中规定,在后续跟进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关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可能补追回。

总结:注意各地文件规定的用途,严格按照用途来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摘要】
企业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该如何使用【提问】
四、补贴用途:

至于稳岗补贴的使用用途各地规定不一,各地企业需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稳岗补贴文件规定来使用。

如:《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部发[2018]19号) , 2018年至2020年,按照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企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申报的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文件中规定,在后续跟进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关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可能补追回。

总结:注意各地文件规定的用途,严格按照用途来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回答】
企业申报时项目内容是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给职工时是现金,甘肃省地市单位,不知是否合规【提问】
拜托🙏【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目前此类问题还未被发掘.但是建议亲直接拨打118114全国百事通电话咨询.相信对您会有一个更快捷的帮助~【回答】
谢谢🙏【提问】

5.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企业可申领: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申请队形必须是企业;2、依法参保:申请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提供稳定就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标准。各地标准不一,一般是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到50%。北京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标准是事业保险费总额的40%,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表则是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企业申报。登录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2、审核。社保局经办人员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3、联合审核。市社保局联合市地税、工商部门联合审查;4、公示。符合条件的,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5、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单位,社保中心一次性将稳定岗位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6.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08-31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确定)的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其参保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二)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三)首次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企业承诺书;(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审核后将拟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复。市财政局负责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市级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稳岗补贴同一年度内申请一次。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5年9月6日-16日提出申请,以后年度的具体申请时间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六、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稳岗补贴的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享受补贴企业的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政策的规范执行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适时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七、享受补贴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核算、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明确责任,专账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对于违反本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退回下拨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0年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4〕69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拓展失业保险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培训提升职工素质的意见》(京人社能发〔2013〕10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4〕15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能发〔2015〕106号)同时废止。九、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附件: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3.企业承诺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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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补给企业还是员工

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积极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补给企业还是员工

8. 关于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要哪些东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