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05-18 18:35

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0864),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一所万人规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与加拿大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加拿大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和证书。
  
     第四条 学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开放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特色发展,坚持以转型升级为契机创新发展,秉承“强化区域性、突出实践性、体现高教性”的发展策略,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了“三个三结合”的品牌专业建设策略,培育了“以行业和民营企业为依托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三个合一的实践教学体系”和“以创业教育为特色的职业素质教育体系”三个示范点,打造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第五条 学院坐落于瓯江之滨,大罗山之麓的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校园总占地837.2亩,建筑面积23.91万平方米,总投资超7.79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校内拥有两万平方米的技术研发大楼,开展立地式的研发,产学研合作广泛。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372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840名、单考单招540名。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80分(含)以上(单考单招生源除外);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如下:单考单招中职考生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英语;普高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普高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标准:
  
     (1)文秘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6000元;
  
     (2)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服装表演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产品造型设计 [含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服装设计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9000元;
  
     (3)中加合作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5000元[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4)其他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6600元;
  
     (5)各专业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校园网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招生负责人:谷智静 金建孟
  
     招生联系人:杨伏鸣 周建丹
  
     联系电话:(0577)86680020 86680085
  
     招生网址:zs.wzvtc.cn
  
     手机网址:zs.wzvtc.cn/3g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校部委码:13289第三条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第四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成立于2000年,学院下设8个二级学院,共有4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


第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六条  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的招生专业有21个,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具体为工商管理类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广告学2个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


 


第七条  普通本科计划面向浙江、安徽、江苏、福建、贵州、广西、甘肃等15个省(市)招生,艺术类、单考单招(本科)和专升本计划仅向浙江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数的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调取,浙江省内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符合我院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录取按照浙江省艺术类考试录取原则执行,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省市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部分高中阶段学习日语的学生,外语教学使用日语。


 


第十四条  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以及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简称“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由招生就业部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实际批复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7-86689999;传真:0577-866899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ojc.zj.cn


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3.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三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六条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西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1700多亩(含温州种子种苗科技园),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食品药品与粮食、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等九大类29个专业,在校生97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2020年学校各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1

   
种子生产与经营

   
不提科目要求

  
  
   
2

   
设施农业与装备

   
不提科目要求

  
  
   
3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不提科目要求

  
  
   
4

   
环境工程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5

   
食品加工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6

   
食品质量与安全

   
不提科目要求

  
  
   
7

   
园艺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8

   
园林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9

   
园林工程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10

   
水利工程

   
物理,地理,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1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2

   
畜牧兽医

   
不提科目要求

  
  
   
13

   
动物医学

   
生物,地理,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4

   
动物医学检验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15

   
宠物养护与驯导

   
生物,历史,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6

   
电机与电器技术

   
物理,思想政治,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7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物理,思想政治,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8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19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物理,思想政治,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理,地理,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1

   
软件技术

   
物理,生物,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不提科目要求

  
  
   
23

   
电子商务

   
不提科目要求

  
  
   
24

   
金融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5

   
会计

   
不提科目要求

  
  
   
26

   
国际商务

   
不提科目要求

  
  
   
27

   
连锁经营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8

   
市场营销

   
不提科目要求

  
  
   
29

   
跨境电子商务

   
不提科目要求

  
  
   
30

   
旅游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专业开设有校企共建特色班,学生入校后可自愿选择参加就读校企特色班。特色班的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资格考证费等由企业另收。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处申请办理贷款、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7-88412441


学校网址:https://www.wzvcst.edu.cn


                https://www.wzvcst. cn


学校招生网:http://zs.wzvcst.cn


咨询QQ:800081290


咨询QQ群:252447524


微信公众号:wzkjzyxy,wzvcst-zs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6日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 2022温州职高学校有哪些

 温州的职高有平阳县万全综合高中。平阳县万全综合高级中学是2006年3月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高中。
     
   平阳县万全综合高中   平阳县万全综合高级中学是2006年3月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高中。学校坐落在平阳县城昆阳镇三排口,毗邻省重点高中平阳中学,人文气息浓厚,是温州大学实习基地、平阳县“绿色校园”、“平安校园”。校园分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功能区,环境幽静,绿树成荫,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求学的最佳之地。
   平阳县万全综合高中招生专业

5. 请问下: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该怎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丽平 1、考生的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考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的条件,学院将拒绝录取。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学院各专业提供的外语是英语。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80分以上(单科学生除外);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的省外考生,英语(含英语听力)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如果英语(包括英语听力)高考合格者不够多,就考5分一个年级。
4、学院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批量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由学院确定班次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生将被要求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生将被要求酌情降低分数志愿。学院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选拔考生。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还是不能考虑第三专业的考生,等等。学院允许专业调整。对于不能满足自己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会随机调整到不完整专业,直到录取满员;不能满足自己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役。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5.学院同意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并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对报考和录取加分。大学录取会参考综合素质测评。如需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应向计划部门和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李健【摘要】
请问下: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该怎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提问】
@丽平 1、考生的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考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的条件,学院将拒绝录取。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学院各专业提供的外语是英语。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80分以上(单科学生除外);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的省外考生,英语(含英语听力)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如果英语(包括英语听力)高考合格者不够多,就考5分一个年级。
4、学院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批量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由学院确定班次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生将被要求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生将被要求酌情降低分数志愿。学院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选拔考生。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还是不能考虑第三专业的考生,等等。学院允许专业调整。对于不能满足自己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会随机调整到不完整专业,直到录取满员;不能满足自己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役。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5.学院同意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并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对报考和录取加分。大学录取会参考综合素质测评。如需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应向计划部门和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李健【回答】

请问下: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该怎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