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失踪父亲和后妈户口在一起影响公务证审员证审吗?

2024-05-09 23:21

1. 母亲失踪父亲和后妈户口在一起影响公务证审员证审吗?

原则上来讲并不会影响你的政审工作,所谓政审工作是指政治审查工作。主要是你与你的直系亲属,政治情况是否清白,有无叛党叛国行径,有无直接或间接刑事案底,有无参与非法群体与社团。你的案例,你母亲无故失踪是否多年?公安没出个结论呢,你父亲与你后妈户口在一起,表明他俩巳经结婚了,户口登记在一起,表明政府同意的合法夫妻,所以你父亲应该办过相关手续了,避免了重婚罪的追责。所以他们这一事例。对你政审是不会有负面的影响的。

母亲失踪父亲和后妈户口在一起影响公务证审员证审吗?

2. 深圳公务员单独招考是什么意思?就是不包括在省考和国考内的么?江西户口山东大学毕业生想要报考深圳公务

不一样,深圳每年单独招考的,广东省公务员每年一次。深圳市公务员每年有1-2次,看具体的政府单位有否招人计划。深圳和广东省公务员考试题目差不多,但是,注意:1.广东省公务员司法机关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下午还要考《法律基础》2.深圳行政执法岗位的公务员是不用考申论的,而是考行政法律知识。非执法类岗位是考申论的。3.深圳考的行政能力测试,有5小题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普通的公共基础差不多),但是这5小题中,其中有一道题是深圳市情(深圳市的一些政策或者基本的知识,比如区域划分啊,历史啊之类的。)不过只有一道稍微看下就行了,实在不行就放弃。因为我都参加过,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3. 为什么办理了暂缓就业就不能取户口办理港澳通行证?

一、赴港澳地区商务等非公务签注操作规范 

第一章 对象、事由和法律依据 
一、对象 
(一)我省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员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三)香港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地居民及其配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 
(四)香港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从国外应聘赴香港就业的人员(不论其是持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居留权)在内地的中国籍配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 
(五)澳门大学院校在我省招收的广东省籍学生 
(六)其他行业人员(如科技人员、教师、医生、文化体育工作者、律师等)因业务需要赴港澳的;(待讨论) 
注:一律不受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员及银行金融保险等敏感单位人员申请。 
二、事由 
(一)从事商务活动; 
(二)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交流活动; 
(三)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四)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的交通工具; 
(五)接受培训; 
(六)应聘赴香港就业。 
三、法律、政策依据 
(一)《内地居民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二)《内地居民应聘赴香港就业审批管理办法》; 
(三)《关于为澳门理工大学等澳门大学院校在我省招收的学生办理赴澳证件的通知》。 

第二章 受理 

一、受理机关 
(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受理省直企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省社会治安基金会等备案公司企业人员工、省级劳务公司管理的驻华机构中方雇员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申请; 
(二)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受理科(股):在授权范围内可直接受理本辖区企事业人员和驻华机构中方雇员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申请; 
(三)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股)受理组:受理本辖区企事业人员和驻华机构中方雇员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申请。 
二、受理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申请审批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为33=48MM)的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 (企业)、机构人事部门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1、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法人代表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意见,其他的由有人事管理权限法人代表出具意见; 
2、股份制企业:属国有或集体股份制的法人代表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其他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代表加具意见;属私有股份制由法人代表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意见; 
3、三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有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由主管单位加具意见;其他由法人代表和派出所加具意见; 
4、省副厅级以上,市副处级以上,县、县级市(区)副科级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的省,市,县(区)委组织部加意见; 
5、驻华机构中方雇员:由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加具意见; 
6、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单位法人代表加意见。 
(三)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提交单位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赴港澳事由、人员、时间等); 
(五)提交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 
1、从事商务活动的,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上年度纳税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同一企业人员一年内只需在第一次办证时提交,其余人年内可无需重复提交;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的中方雇员,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免税待遇企业的人员,凭有关证明免交有关注册资金,纳税额等材料。 
2、参加科技、文化、体育、学术交流活动的,提交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提交参加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公务车的,提交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准予该交通工具《往来香港的封闭道路通行证》以及该交通工具所属单位出具的申请人驾驭该交通工具的公函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运输车的,提交省交通厅批文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船舶的,提交省交通厅或省航务管理局批文,省航务管理局发的船舶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到港接受培训、应聘到港就业的,提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6、到澳门大学院校就读的,首次办证提交澳门有关院校的入学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招生办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证明。 
三、受理工作内容 
(一)查验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有无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出具意见是否规范,有无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有无超越管辖权限出证明材料; 
(二)查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籍证明是否真实可靠,有无被涂改、损坏、模糊不清现象,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各类相关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认为有疑点的,应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并作简要记录; 
(三)确认受理后向申请人签发《受理申请回执》,受理民警在申请表上加盖“同意受理”专用章并签名,在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校对章并签名,将申请资料及照片录入计算机,核对是否属报备的不准出境人员。 
(四)受理权限和时限:受理民警负责核验申请材料,主管科长(股长)复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报审批机关。受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第二章 审批 

一、审批机关 
(一)省公安厅审批科负责审批本处受理申请; 
(二)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负责审批其管辖范围内受理申请。 
二、审批工作内容 
(一)审核受理部门上送的申请材料手续是否齐备,申请表格各项内容与录入电脑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按要求加盖校对章,意见签署是否规范,有无按要求时限上送; 
(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可靠、具有法律效力,有无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的情况,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情形,是否有逃避干部管理权限加具意见骗取证件的情况; 
(三)审查中发现疑点的,应退回受理机关调查核实,也可视情直接派员调查。调查的时间应在审批流程工作注明,不计入正常审批时限内。 
(四)对非本地户口申请人函调,外省人员报经省厅出入境管理处指导科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协查,省内人员审批机关直接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局协查,函件发出十五天后未答复或答复不明确的可视作同意,协查复函一年有效。 
(五)审批权限和时限。主办民警负责审核,主管处(科)长负责审批。主办民警审核后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处(科)长审批,对批准前往港澳的,根据签注名额使用情况和申请事由签署审批意见(意见包括签注类别、有效期限、有效次数以及每次在港澳停留时限),申请材料和电脑数据必须同步审批。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其中主办民警审核4个工作日,主管处(科)长审批4个工作日。 

第三章 证件签发 

一、签注种类、期限、有效次数、停留时限 
(一)商务签注(S)发给赴港澳从事商务、科技、文化体育、学术交流、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等人员。该签注分15天一次,1个月两次,1个月多次,3个月多次,6个月多次五种。持证人每次在港停留时限为7天或者14天。 
(二)乘务签注(C)发给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交通工具的驾驶员,签注有效期为1个月至12个月,但不得超过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的封闭道路通行证有效期。持证人在有期内可多次赴港,每次在港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三)培训签注(P)发给赴港培训人员。赴港培训签注的有效期,有效次数以及在港停留时间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确定。 
(四)培训签注(X)发给赴澳就读学生,签注为每学期三次往返有效,在澳停留时间为6个月。 
(五)就业签注(j)发给赴港应聘就业人员,就业签注(j-1)发给其配偶、子女。就业签注的有效期,有效次数以及在港停留时间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确定。 
二、证件换发、补发、加签 
(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在有效期内,由于签注页用完或损坏等原因,证件不能继续使用的,经核实后,原发证机关可直接换发新证并签发与原签注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签注。 
(二)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持证人应向原发证机关报失,并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报纸登报声明。在签注有效期内要求补发的,发证机关核实后,宣布原证件作废,补发新证并签发与原签注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签注。 
(三)赴澳就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往返签注,可凭学校证明,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加签。就读期间须换领新证的,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四)赴港应聘就业人员及其家属需签注延期或换发证件,凭在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到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 
三、证件发放 
申请人可凭《回执》,也可以委托他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回执》在预约取证日期前往原受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领取。必须保证在受理或领证时与申请人至少见面一次。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备注 
签证费 签注费 合计 
半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证 50 20 70 在原有证件上办理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只收取签注费 
一个月二次出入境有效 证 150 40 190 
一个月多次出入境有效 证 150 100 250 
三个月多次出入境有效 证 350 100 450 
六个月多次出入境有效 证 550 100 650 

第五章 归档 

发证环节结束后,及时将申请材料按下列次序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期为五年: 
1、《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3、单位(企业)申请报告;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第六章 处罚 

一、弄虚作假为非本单位、本企业、本机构办理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情节轻微的,暂停或停止该单位,企业,机构申请办证权,对法人代表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入境管理部门违规审批,乱收费,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省厅将予以暂停或收回审批权,并建议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持证人赴港澳从事卖淫、打工非法活动的,依照公安部《关于赴港澳从事非法活动的的内地居民再出境限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1—5年内不再批准其往港澳申请,有特殊情况的,须报省厅出入境管理处批准。 

二、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申请审批表 

赴港澳商务等非公务签注申请审批表 
姓名 中文 性别 民族 
拼音 
别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出生地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属派出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企业性质 纳税额 现任职务 
境外邀请单位 
前往地 前往时间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 □续办 □是否需要新证 
出境事由 □商务 □培训 □就业 □就读 □乘务 □其他( ) 
本人简历 
家庭成员 姓 名 称 谓 性别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 
备注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的申请资料真实无假,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情况及提交虚假的申请资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意见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由单位或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公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受理机关意见 受理注意事项:申请人是否按要求提交相应申请资料,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受理人签名: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审批意见包括:签注类别,有效期限,有效次数,每次在港停留时限 
审核人签名: 领导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函调记录 发出日期: 
回复日期: 
回复意见: 

三、赴港澳地区探亲操作规范 

第一章 对象、事由和法律依据 
一、对象:内地居民 
(一)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直系亲属;(直糸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在香港、澳门有因私应聘工作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三)在香港、澳门有就学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四)直系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五)归国华侨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六)在香港、澳门定居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七)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往香港、澳门的; 
如赴港澳探病、奔丧、治病、内地人员在港澳其间重病需要内地人员赴港澳照顾、因公派驻港澳人员的内地家属赴港澳探亲。 
二、事由:赴港澳双程探亲 
三、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 
(二)《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法》及其实施细则 

第二章 受 理 

一、受理机关 
(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负责受理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私赴港澳探亲申请; 
(二)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受理科(股):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受理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因私赴港澳探亲的申请; 
(三)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股)受理组:负责受理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因私赴港澳探亲的申请。 
二、受理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和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为33X48mm)的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提交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和旅行证件复印件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探望因私应聘在香港或澳门工作、就学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等证明; 
3、到香港、澳门与台湾同胞会亲的,提交台湾同胞身份证、旅行证件复印件和到港机票复印件; 
4、到香港、澳门与华侨和侨眷会面的,提交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到港机票复印件; 
(四)提交港澳亲属关系证明(任选一种): 
1、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在职厅级干部或基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其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专院校,中学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初、高中在校学生寒、暑假期间可由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或分局出具意见; 
4、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5、公派驻港澳人员的内地家属需提供新华社驻港澳办事处的批文。 
(六)因特殊情况急需去港澳提交的相关证明: 
1、赴港澳探病的,需提供港澳直系亲属的医院证明或内地地级市以上医院的证明或病历; 
2、赴港澳奔丧的,需提供香港、澳门有关机构出具在港澳亲属的死亡证明书; 
3、其他特殊事由证明。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除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需由所在单位加意见外,其他申请人两年内再次申请的可凭身份证和户口薄,直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填表申请: 
1、夫妻互探的; 
2、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探父母的; 
3、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探子女的; 
4、照顾在港、澳危重病人的。 
三、受理工作内容 
(一)面见申请人,查验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有无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出具意见是否规范,有无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有无超越管理辖权限出证明材料; 
(二)、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它户籍证明的原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涂改、损坏、模糊不清的现象,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各类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认为有疑点的,应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三)确认受理后向申请人签发《受理申请回执》,在申请表上加盖“同意受理”专用章并签名,在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上加盖“原件核对无误”核对章并签名,将申请资料及照片录入计算机,核对是否属报备不准出境人员。 
(四)受理权限和时限。受理民警负责核验申请材料,主管科长(股长)复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报审批机关。受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第三章 审批 

一、审批机关 
(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审批科员负责审批本处受理申请; 
(二)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负责审批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赴港澳定居申请。 
二、审批工作内容 
(一)审核受理部门上送的申请材料手续是否齐备,申请表格各项内容与电脑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按要求加盖核对章、意见签署是否规范、有无按要求时限上送; 
(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赴港澳探亲的条件,港澳亲属关系的真实性,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情形,是否有逃避干部管理权限加具意见的情况; 
(三)审查中发现有疑点的,立即调查核实,调查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民警参加;调查结果须签名确认。调查时间应在审批流程中注明;不计入正常审批时限内。 
(四)审批次数和签注有效期 
1、夫妻互探的,14岁以下儿童探望父母的,60岁以上老人探望子女的,照顾在港澳危重病人的,每年度可探亲二次,每次签注有效期三个月; 
2、探望其他在香港、澳门定居或者工作直系亲属的,每年度可探亲一次,每次签注有效期一个月;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近亲属的,在指标允许的条件下,每年可探亲一次,每次签注有效期一个月。 
(五)审批权限和时限。主办民警负责审核,主管科长负责审批。主办民警负责审核后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科长审批,对批准赴港澳探亲的,根据指标使用情况和申请事由签署审批意见(意见包括签注类别,有效期限,有效次数),申请资料与电脑数据必须同步审批。审批时限为个8工作日,其中审核4个工作日,主管科长审批4个工作日。 
三、公布审批结果 
对于经审批符合赴港澳地区探亲条件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指标使用情况,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申请人要求的出境时间,安排申请人出境,在指标允许的情况下满足申请人的预约要求。对于属特殊情况急去港澳地区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安排放行。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出境事由等情况在办证大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和群众对公布名单中某申请人有异议或举报的,应暂缓发证并立即组织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章 证件签发 

一、证件签发 
(一)申请人凭《受理申请回执》或《领证通知》和本人身份证领取证件。必须保证在受理或领证时与申请人至少见面一次。 
(二)内地居民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凭报失证明和地级以上政党机关报纸声明,向原发证机关报失,发证机关审实后给予补办;《往来港澳通行证》损坏的,持证人可凭损坏证件向原发证机关领取新证。 
二、收费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签注费20元人民币。 

第五章 归档 

发证环节结束后,电脑资料归档作长期保存,申请材料按下列次序装订成册归档作5年保存: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3、定居港澳地区亲属香港或澳门身份证、回乡证的复印件; 
4、与事由相关的证明。 

第六章 处 罚 

一、持用伪造、涂改、冒用他人或者无效的《前往港澳通行证》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对其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或者企图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佰元以上,五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弄虚作假为非本单位、本企业、本机构办理赴港澳探亲签注,情节轻微的,暂停或停止该单位、企业机构办证权,对法人代表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条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赴港澳地区旅游操作规范 

第一章 对象、事由和法律依据 
一、对象:各市具有本地户口的内地居民。 
二、事由:赴香港、澳门旅游 
三、法律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公安部《关于对赴港澳从事非法活动的内地居民再出境限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第二章 受 理 

一、受理机关 
(一)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负责受理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二) 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负责受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三)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股:负责受理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二、受理材料 
(一) 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为33X48mm)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 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交验出生证)和户口簿(只要求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项及签发机关盖章页)或者其他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三)交验全额旅游发票(验正本,交复印件) 
(四)提交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的意见或证明(直接填在《申请表》上):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 
2、16周岁(含)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随父母或监护人赴港澳旅游的,免交任何证明,不随父母或监护人出游的,需有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其赴港澳游的证明;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出具意见。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或本辖区居住期间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申请表》所填内容失实或申请人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要在《申请表》上或另发公函说明。

为什么办理了暂缓就业就不能取户口办理港澳通行证?

4. 户口本是青秀区长塘镇现在西乡塘租房住小孩读书小学想在西乡塘区读小学需要办怎么手续?

办理务工人员小孩上学手续

5. 为什么我好怕政府人员,比如警察,去派出所上户口,警察或者公务人员我都不怎么敢和他们说话,他们好拽

正是因为你怕他,才觉得他们跩的很。
实际上,他们也就是一群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从事着一份公共事务的工作而已。
在这个 工作中,每天就是 重复的各种各样的劳动, 一样的问题 反反复复地解释,天天解释,一般人都会疲倦, 但是疲倦了还不得去做。你问他们的问题,他们解释的都已经麻木了,懒得去回答了,所以 感觉他们很拽的样子。
更何况,每天在遇到一些 奇葩的人 或者 奇葩的事情,这些人也算是心理常受折磨的。
我自己办事情,就是先弄清楚规矩、流程,毕竟这些办事指南都是要公开的,有不懂的再有针对性的提问,这样也节省大家的时间。
可是,大多数人 都是不喜欢 自己看指南的, 都是张个嘴巴就去问,一问问半天,解释也解释不通
不过,遇到公职人员,态度不好,可以投诉啊

为什么我好怕政府人员,比如警察,去派出所上户口,警察或者公务人员我都不怎么敢和他们说话,他们好拽

6. 签证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吗?


7. 港澳通行证公务证和商务证的办理年龄

  港澳通行的商务签证必须是从事商务活动的,其他非商务活动人员不能办理商务签证。
  年龄要求是男性十八岁以上,女性三十岁以上。
  (一)在本省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三)上述人员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
  (四)年龄要求:男性十八岁以上,女性三十岁以上办理此类型签证注意事项:
  1. 公务员;有fanzui前ke;经济纠纷;双重户口;关口hei名单等不良信息者不能办理
  2. 新疆、西藏、内蒙古、江西南昌等省份随时有变更,请来电确认!
  3. 此类型签证属于1年有效期多次(不限次数)签证,但每次进入逗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
  4. 注意:申请3个月多次签证者不能办理绿色通道进出。申请1年多次签证者能办理绿色通道进出。
  5. 在有效期内每次在目的地停留不超过7天

  深圳市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商务签证)
  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工作,年满18周岁(含)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深圳户籍人员或非深圳户籍人员:
  (一)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 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条件(三)至(八)的备案人员:
  (1)单位备案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首次不得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商务签注。这里的首次申请所指的是在同一备案单位第一次申请赴香港商务签注);单位备案有效期超1个月不足6个月的,只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只可申请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2)非首次申请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非首次申请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签注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签注,不再受理1年多次香港签注申请。
  2. 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条件(九)的备案人员,车辆年审有效期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和超过1年的,可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不足6个月的,只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3. 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条件(一)、(二)、(十)(十一)的备案人员,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只可申请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二)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 商务登记备案单位的非备案人员,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2. 对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其营业执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可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申请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的,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所需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二)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非深圳户籍人员,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长期十年有效)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属市政府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商务签注,可免交《深圳市居住证》,但须提交《深圳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 提交《单位派遣函》,派遣函必须有备案签署人的亲笔签名。
  2. 提交《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未在我市进行商务登记备案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3. 申请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对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营业执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单位确有商务需要申请3个月一次澳门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澳门公司邀请函。
  4. 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社保证明的提交:
  (1)我省户籍人员提交所属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2)非我省户籍人员提交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3)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招聘员工赴境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提交1个月的社保证明。
  (4)市政府便利直通车企业人员以及由市政府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免交社保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非本人创办的企业申请的,须提交《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及营业执照持有人的,免交社保证明,但须提交能证明其身份的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6)离退休后被返聘的人员,免交社保证明,但须提交人社劳动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以及工资个人所得纳税单复印件,交验原件。
  (7)申请人的社保购买企业与工作企业是从属关系,还须提交总公司、分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企业之间是股东关系的,须提交股东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8)第(7)条所列企业分属不同地市的,单位人员与社保购买分离的,参照第(7)条要求提交材料。
 
  (四)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因通行证被dao、遗失及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除外。
 
  (五)2013年12月18日前已按信用等级进行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商务签注时还须按第(三)项第4点的相关要求提交社保证明或免交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六)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七)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成功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需进行指纹核验。核验不通过,经核实身份,须重新采集指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规定的代办情形的,无需核验指纹。
 
  (八)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预约受理申请
  想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需要先在网上申请预约受理。
  预约请:深圳港澳通行证办理(商务签)办理网上预约流程
  1. 为更好统筹安排办证工作,预约号过期作废。
  2. 如因故未能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或需更改预约时间或地点的,请取消之前已成功预约的申请号后重新预约。
  3. 如果忘记申请密码,请凭本人身份证到您预约的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科查询、取消。
  4. 请注意:如您已预约成功但未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去预约点办理,请在预约的时间段之前将预约取消,如果此种情况超过3次,您将被列入黑名单,将不能再进行网上预约申请。
 
  (二)提交材料
  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但这些情形除外:已在我市申请过商务签注的深圳户籍人员,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在同一受理部门申请商务签注的,可不面见申请人,由单位办证员代办。已在我市申请过商务签注的非我市本省户籍人员,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在同一备案单位和受理部门申请商务签注的,可不面见申请人,由单位办证员代办。)
  1. 从2014年5月20日起,深圳市只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再签发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按相关规定申领贴纸签注。
  2.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无需采集及核验指纹信息。
  3. 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无需采集及核验指纹信息。
 
  (三)受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1. 公安机关在核实申请户籍信息时,如申请人户籍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结果。
  2. 材料不全的需要重新申请(一般来说需要重新网上预约申请)。
  3. 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 审核通过的进行下一步步骤。
 
  (四)申请完成
  1. 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邮递方式的,快递收取港澳通行证;
  2. 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到办事处领取的,接到通知后本人到办事大厅领取港澳通行证。
 
  四、办理地点时限费用
  (一)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以下申请
  1. 纳税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单位,中央、省、市(区)等各级政府扶持的企业以及市政府直通车企业的高层人员(法人代表、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
  2. 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司机及后备司机。
  3. 外资金融机构员工。
  4. 符合急事急办条件须加急办理商务签注的。
  (二)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以下申请:
  1. 在本分局登记备案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员工。
  2. 在市局登记备案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员工(属市局直接受理的企业或经营单位除外)。

  五、办理时限
  首次、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持证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需要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六、办理费用
  1.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
  2. 一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20元;
  3. 三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100元;
  4. 一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100元。
 
  七、温馨提醒
  1. 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无需采集及核验指纹信息。
  2. 商务签注仍有效,因本式港澳通行证页满需换发新证的,只能办理空白证,在当年度资格认定书有效期内不再受理商务签注申请。换发空白证须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派遣函、原通行证和有效签注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持居住证人员比照首次办理商务签注的要求提交资料,并提交原通行证和有效签注的复印件。换发空白证要求《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在有效期内。
  3. 遗失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重新申办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请参照首次申请商务签注时所要求的材料,单位派遣函需注明遗失情况。申请人一年只能补办一次。以遗失的商务签注有效期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发三个月多次签注;超过半年的,补发一年多次签注。补发要求《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在有效期内。
  4. 提交的社保证明须在社保网站上打印。
  5. 对单位提供xujia证明pian取商务签注的,一律取消其备案资格,停止其单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构成weifafanzui的,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 备案单位存在挂靠办证的,2至3年内暂停该单位的备案资格;单位备案人员持商务签注在港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取消其个人备案资格,限制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港澳通行证公务证和商务证的办理年龄

8. 请大师指点,公务签证与商务签证的区别。谢谢!

一、含义不同。
商务签证:主要针对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目的地国家从事投资、贸易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的出国人士。
公务签证:主要是针对赴海外务工的人士而颁发的一种凭证。
二、有效期不同。
商务签证:有效期较短,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必须使用,否则过期失效,三年内多次往返,每次最多呆90天,自签发之日起每年最多呆180天。
公务签证:有效期较长,大多数都在1年以上,有3年期和5年期的,而在工作签证期满以后,申请人在薪资水平达到一定的要求以后,还可以申请移民国外。

三、申请条件不同。
商务签证: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只要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对该国的国家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即可。
公务签证:申请条件和规定都比较苛刻,有年龄上的限制(一般是介于18岁~30岁),且同一份工作持续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6个月,期满需更换雇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务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