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董事怎么变更

2024-05-17 16:40

1. 公司执行董事怎么变更

法律分析:董事是可以变更的。公司执行董事变更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应当同时提交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执行董事怎么变更

2.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任期几年

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但是可以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一、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有董事长

董事长与执行董事是不同角度的概念。董事长表达的是董事会内部的职权分工,而执行董事表达的是董事与公司经营联系的紧密程度,即执行董事同时也是参与公司经营的人,是公司的雇员。因此,逻辑上二者并存并不存在冲突。而实践中也确实如此。从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并不能推断出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不能并存。逻辑上,既然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其他公司当然也可以设,而且可以不止一名。实践中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也确实是共存的。例如,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信息,中国银行的董事会中,有董事长、副董事长,也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还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百零九条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一、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区别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而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经理。
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谁大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的董事会有任免公司总经理的权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执行董事权力大于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能否有董事长

4. 公司必须设立执行董事么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要有自己的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5. 公司必须设立执行董事么

有限责任公司要有自己的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营职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必须设立执行董事么

6. 执行董事变更需要哪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四)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应当同时提交的文件。
一、执行董事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二、执行董事的职责定位
随着大型公司的出现,大量日常性、经常性的繁重业务使执行董事难以应付,需要有专业管理技能的高级职员即专业经理(不兼任董事职务的经理)来协助其工作.于是公司经理阶层的规模不断扩张,并日渐控制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实权。
执行董事与其他董事具有相同的职责;作为一名高管,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具体又有两种情形:一是专职执行董事,即专执行董事,指在公司中负责业务执行的董事。执行董事在公司有双重身份:作为一名董事,负有和其门执行董事会的业务工作的董事;二是兼职执行董事,指那些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位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董事,又称管理董事,经理董事,
如果一位董事在任职公司中不同时担任执行职务,就被称作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只参与决策,不参与执行,外延上包括外部董事与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通常是其他公司的执行董事、高管。
两类执行董事《公司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职权由章程规定。第13条规定,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法允许小型有限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意旨,是允许其设立简单的治理结构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如前所述,小型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的职权虽然名义上由章程规定,但现实中享有相当于普通有限公司董事会与董事长的职权。

7. 更换执行董事,需要做工商变更登记吗?

需要看执行董事是股东还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或者是法定代表人,或者都是,那么就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股东,就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扩展资料:
职能权利
执行董事的职能应当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相同。
参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董事

更换执行董事,需要做工商变更登记吗?

8. 法人变更执行董事一定得变更吗

法律分析:人代表变更与执行董事变更是没有关系的,法人代表变更后,不需要就更执行董事的,并且执行董事并不是公司登记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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