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2024-05-18 14:24

1.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有关机构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哪些特征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一、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二、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三、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本罪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2. 哪些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以下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三、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集资诈骗罪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形式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哪些条件下属于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以下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主体为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一、一般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资管产品分类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资管产品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而目前资管业务用来发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的结果,未来基金资管和券商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趋势。
基金资管是证监会监管的产品之一,证监会监管产品统一要求资金托管某一指定银行,基金资管及券商不能接触客户资金,来保证资金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哪些条件下属于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4. 哪些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主体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有关机构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构成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是: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款物的财务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特殊照顾、扶贫、移民和救济的具体资金和物资,它不仅包括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还包括临时拨付的救灾、抢险、防洪等资金和物资,以及国家筹集的救灾和救济资金;
2、客观要件,罪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的行为,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是由国家机关等单位控制,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知道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高利转贷罪 如何认定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5. 哪些条件可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农民有养老金吗
1.养老保险基金又称保险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2.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3.当事人有向相关机构委托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的权利,在此之后有权享有相关收入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会判多长时间?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哪些条件可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6.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本罪与挪用类犯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本罪与挪用类犯罪的本质及行为结构是不同的。刑法将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在同一条款中,正是因为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均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背信类犯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相关单位违背的是基于客户的委托而产生的信任关系,本罪中行为人违背的则是法律规定的诚实处理公众资金的义务。
第二,本罪与挪用类犯罪在犯罪构成上也是不同的。本罪与挪用类犯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以下几点区别:首先,犯罪对象不同。其次,构成挪用类犯罪必须具备“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要件,而构成本罪则无需具备该要件。再次,挪用类犯罪对于资金被挪用后的具体用途以及使用时间长短等内容有着严格的限制,而本罪为独立的罪名,并非挪用类犯罪的注意规定,故本罪中行为人运用公众资金的情况对于资金被运用后的具体用途以及使用时间长短等内容并无特别要求。最后,挪用类犯罪成立条件之一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本罪成立条件之一的“违反国家规定”是不同的。

7.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挪用资金罪是什么
1、挪用资金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后被定罪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8.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