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有什么规定

2024-05-08 18:35

1.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有什么规定

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1987年2月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两者的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有什么规定

2.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有何要求?

答:(一)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人民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万人民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人民币)(二)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三)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四)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3.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1、《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第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第六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参照本规定执行。
2、《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06.17)
一、关于外资审核
(五)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
3、《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一、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备注:国发(2015)51号相较于国发(2009)27号文,少了“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的表述。参照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的咨询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应该按照本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4. 外商投资总投资与注册资本比例规定是什么样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 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 美元。

5.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根据投资总额的不同,比例也不同的 1,投资总额小于等于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 2, 投资总额大于300万美元小于等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金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10万美元。  3,投资金额大于1000万美元小于等于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优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以上给你参考,不一定非常正确!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6.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何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增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总额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例:某项目已批准登记投资总额500万美元注册资本250万美元,后又批准增加投资总额200万美元,该企业追加的注册资本应是200万美元的70%即140万美元,该企业变更登记后的注册资本应是390万美元(即140万美元加250万美元)。

7.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根据投资总额的不同,比例也不同的
1,投资总额小于等于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大于300万美元小于等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金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10万美元。
3,投资金额大于1000万美元小于等于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优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一、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的法律规定
(1)设立人才、职业中介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美元;
(2)设立独资船务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美元;
(3)设立认证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4)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
(5)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6)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批发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7)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9)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10)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11)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与1000万元人民币;
(12)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3)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14)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公司制只产评估机构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
(15)会计事务所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16)外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17)外资电影院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18)中外合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香港、澳门1000万);
(19)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际缴纳的资本,一是由于公司的设立是资本的联合,只有有资本才能形成联合,才能形成公司这个法人实体,所以公司资本应是实有的,由公司股东向公司实际缴纳的;二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并不足由股东对债权人负责,而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形式应当要求公司的资产是实际存在的资产,即由公司股东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而不应是虚有的数额;三是由于公司应当以实际资产作保证建立信誉,就应有实缴的出资。正是因为以上三个方面的理由,所以法律上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8.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1、《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第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第六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参照本规定执行。
2、《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06.17)
一、关于外资审核
(五)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
3、《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一、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备注:国发(2015)51号相较于国发(2009)27号文,少了“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的表述。参照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的咨询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应该按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