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5-07 14:50

1.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金领取材料包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一般情形下失业金是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金大概可以领多少?
失业金一般一次可以领取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本人银行活期存折以及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二、在佛山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
领取失业金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证明;3.社会保障卡;4.与原企业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办理失业保险的人员除了可以依照规定领取失业金外,还可以享受其他合理合法的失业保险待遇。
三、合同到期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看情况。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市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是什么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已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增加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从第6年起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失业前的缴费工作时间。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中原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且原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医疗补助金按省规定的标准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患严重疾病确需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酌情给予医疗费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元。因参与违法活动而致伤、致病的不予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不予补助和抚恤。失业人员家庭人口符合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向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申请救助,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且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的规定和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户口不在本市的非农民合同制职工比照前款执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转移,离开本市的,由收缴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凭迁移手续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继续参加迁入地的失业保险。失业人员跨本市流动的,凭户口迁移证明由收缴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凭迁移手续到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跨省流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凭户口迁移证明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重新就业;
(二)已应征服兵役;
(三)已移居境外;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刑收监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年12月31日之前,满足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者是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的人都可以申领。一、2022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2021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当月或上月失业保险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22年1月1日之后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二、待遇标准及申领截止时间(一)待遇标准      1.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按月发放。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标准为600元/人·月;      (3)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标准为1000元/人·月。      2.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享受3个月,按月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二)申领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三、申领方式      (一)通过手机下载“贵州社保”APP申领(仅限安卓版操作系统);      (二)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      (三)前往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办理。四、操作步骤(一)“贵州社保”APP申领操作步骤      1.安卓版本手机在【应用市场】商城搜索【贵州社保】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并下载安装。苹果版本手机暂时未上线。      2.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密码进行APP登录      3. 点击【办事】,点击【阶段性失业补助申领】      4.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输入所有信息,点击【提交】(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操作步骤      1.登陆注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2.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填写完毕后点击申请,如下图:      3.审核结果查询:      (1)查询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      (2)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      (3)下方数据表格显示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五、其它告知事项      (一)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二)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几种情况:      1.领取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      3.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失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时的承诺,当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及时告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手续。      (四)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已申领享受过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得再次申领。      (五)系统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作为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账号,如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申领人须及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如本人的确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可通过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领取。      (以上内容由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6月14日,原文链接)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4. 贵州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四、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 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补助金即不是失业保险金的翻版又不是失业保险金延续,而是一种临时救助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阶段性失业保险补助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
     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全省统一执行标准为1289元/人·月。
    (二)临时生活补助
    全省统一执行标准为695元/人·月。
     三、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最长领取期限 
    (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二)临时生活补助领取期限
    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最长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四、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时间 
    失业人员可以在2020年7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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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6.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失业金领取材料包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登记证明书;居住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一般情形下失业金是次月发放,参保人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后,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号后到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7.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贵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8. 在贵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条件及领取标准是多少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已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增加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从第6年起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失业前的缴费工作时间。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中原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且原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医疗补助金按省规定的标准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患严重疾病确需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酌情给予医疗费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元。因参与违法活动而致伤、致病的不予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不予补助和抚恤。失业人员家庭人口符合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向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申请救助,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且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的规定和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户口不在本市的非农民合同制职工比照前款执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转移,离开本市的,由收缴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凭迁移手续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继续参加迁入地的失业保险。失业人员跨本市流动的,凭户口迁移证明由收缴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凭迁移手续到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跨省流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凭户口迁移证明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重新就业;
(二)已应征服兵役;
(三)已移居境外;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刑收监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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