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住房公积金吗

2024-04-30 02:21

1. 农民有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所以农民不是正式职工是没有办法交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农民有住房公积金吗

2. 农民有公积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解释: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3. 农民有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缴纳公积金需要有工作单位,农民如果有工作单位,应当有公积金。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农民有公积金吗

4. 农民有住房公积金吗

没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所以农民不是正式职工是没有办法交住房公积金的。
一、公积金断交了是否会变成商贷
公积金断交了会变成商贷,并且会影响贷款利率。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正常缴纳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 农民公积金?

  2015最新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新政
  住房公积金怎么交?交多少才合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群主要是哪些?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程农民工被纳入缴纳范围。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将被纳入“黑名单”。
  打破户籍限制
  城里有稳定工作进城农民工也要纳入缴纳范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存在一定的户籍门槛。打破制度性障碍迫在眉睫。因此,《意见》提出,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须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在规定比例和基数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用人单位须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条款,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过清理规范缴存、使用政策,打破单位性质和职工户籍身份限制,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有利于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为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群体,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不得低于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五
  公积金如何缴纳,交多少才合适。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可能算是一笔糊涂账。《意见》再次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职工工资的5%,不得高于12%;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同一设区城市原则上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同一单位的职工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低的设区城市,要逐步提高缴存比例,缴存困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引进人才不得超比例缴纳公积金
  不缴、少缴公积金企业要被拉进黑名单
  单位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意见》同时出台了监督机制。建立举报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加强监督制衡。一个硬性规定是,各地在招商引资中不得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引进人才中超比例和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市(州)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手段,建立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罚。
  此外,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时,应把是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承接主体条件之一。财政部门要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监督机制,人民银行要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按照接口规范接入企业征信系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会组织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工商、工商联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

农民公积金?

6. 农民工怎样才能有住房公积金?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农民工可以交公积金。
农民工可以通过下列单位来叫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规定,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认真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缴存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7. 住房公积金农民怎么交


住房公积金农民怎么交

8. 农民工怎样才能有住房公积金?

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农民工可以交公积金。农民工可以通过下列单位来叫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规定,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认真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缴存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