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2024-05-17 16:46

1. 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是指可以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债务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有给付义务的,向债权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主体。如果在遇到问题时,债务人拒绝履行相应的债务问题,那么作为债权人是有权可以起诉债务人的,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赔偿。如果是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也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权可以继承吗?
债权可以参加继承。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一定利益的权利。法律上所讲的债权的含义比平时人们理解的要宽,它不仅是指要求他人偿还所借钱财的权利还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都能由继承人继承。
二、欠钱无能力偿还家人要承担责任吗
没有义务,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应当由其单独享有并承担。其个人所负的债务,及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其个人使用其个人财产独立偿还,亲属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如果债务人去世,债务人的家属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家属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三、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的;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2. 什么叫做债权人什么叫做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一、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的处理
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的情况,要尽快起诉。
如果是起诉前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或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3. 什么叫做债权人什么叫做债务人

法律分析: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什么叫做债权人什么叫做债务人

4. 债务人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5. 哪些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在债务关系中,一般会有两个主体,分别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一、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什么是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指侵权行为中的受害方基于自己受到侵权所获得的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
三、赡养协议能是债务吗
因赡养协议而承担的赡养费用是法定的债务。因为签订了赡养协议,赡养义务人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责任,所以赡养协议可以作为债务。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哪些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6. 什么叫债权人什么叫债务人

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该怎么办
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办法有以下几点:
1、主体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合同认定无效;
2、主体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定代理人追认;
3、主体为无权处分人的,则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有权处分人予以追认;
4、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其他办法。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二、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施工单位是债权人吗
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是双务合同,对于施工而言,建设单位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辨析:
1、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权人是借出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别人的钱,是欠账人。
一、债权债务是经济纠纷吗
债权债务属于经济纠纷。因为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与债务互为对称。
二、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三、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几种?
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类: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8. 债务人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所有权和债权之间都有什么关系与区别
关系: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
区别:
1、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2、客体不同: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
3、内容不同:所有权人的权利内容主要是指即实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而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
4、权利性质不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是完全物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是不完全物权。
二、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是什么
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指侵权行为中的受害方基于自己受到侵权所获得的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
三、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什么利用性
债权的权能有:处分权能;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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