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公司注销时怎么办?

2024-05-18 23:16

1. 认缴出资公司注销时怎么办?

法律分析:
1,出现解散事由。
2,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同时去工商部门备案(公司备案表、代理人声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3,成立清算组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登报公告。
4,接到通知的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在报纸公告之日起45日内去找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5,出清算报告。
6,去工商部门解散(公司注销申请书,代理人声明,清算报告,经过股东会东>确认过的清算报告,清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

认缴出资公司注销时怎么办?

2. 认缴出资公司注销时怎么办

1,出现解散事由。2,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同时去工商部门备案(公司备案表、代理人声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解散的决议,成立清算组的决议)。3,成立清算组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登报公告。4,接到通知的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在报纸公告之日起45日内去找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5,出清算报告。6,去工商部门解散(公司注销申请书,代理人声明,清算报告,经过股东会东>确认过的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

3.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公司就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公司就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才能退股?退股之后是不是要把认缴不实缴的注册资金补上吗?

退股的三种情形: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关于退股之后需要把没有上缴的注册资金补上吗?这要看你们在公司章程上是怎么约定的,假如公司章程没有约定退股之后需要把49万补上,你就可以不用补齐49.0万元。因为注册资金是认缴(两年补齐49.0万元)。但退股时最好将49%股权转让给控股人或对项目感兴趣的其他股东,这是最简单、最快捷的退出方法。
具体有以下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是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退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四、退股之后需要把没有上缴的注册资金补上吗?
这要看你们在公司章程上是怎么约定的,假如公司章程没有约定退股之后需要把49万补上,你就可以不用补齐49.0万元。因为注册资金是认缴(两年补齐49.0万元)。但退股时最好将49%股权转让给控股人或对项目感兴趣的其他股东,这是最简单、最快捷的退出方法。

5.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没有实缴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具体情况如下: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导致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破产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6.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亲亲,您好!未出资的股东,如果半路想要退出,撤股有三种办法。一个是找其他的股东来收购自己的股份,一个是进行清算处理一个是进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减少注册资本。【摘要】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提问】
你好【提问】
亲亲,您好!未出资的股东,如果半路想要退出,撤股有三种办法。一个是找其他的股东来收购自己的股份,一个是进行清算处理一个是进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减少注册资本。【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回答】
公司是2017年注册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3个股东,分别持股.但是一直未实缴。2018年 由于公司的一些变化,进行了股权转让 股东变更。  之前的3名股东转让了股权给ABC三家公司  0元转让的。然后ABC三家公司也没有实缴资金为0元。现在 ABC三个股东要把股权转让给自然人a 不在是股东。 这个需要怎么操作【提问】
注册资本金均未减少。从始至终都是100万元【提问】
亲,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转让的。 ABC三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给a自然人即可。股东未实际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回答】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回答】
ABC转让给a都签字了各种协议的。转让了之后 ABC就对该公司无任何权利了哈。不然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给他分红啥的了哈【提问】
因为三个股东都同意转让的,就不涉及经过其他股东同意这回事了。【回答】
是的【提问】
亲,这个转让股权之后,自然不能要求分红了。但是我提醒您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最好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回答】
以进行工商变更 税务变更。现在工商局备案的这个公司的股东就是自然人a。所以 现在这个公司就是a的了 和之前的股东ABC是无关的对吗 ABC也无权要求公司在给他分红啥的了哈【提问】
亲,是的,这个公司就和ABC没有关系了,也无权要求分红了。【回答】

7.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8. 公司破产股东认缴的未实缴怎么办

您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股东有出资不足的,要承担连带的责任,股东需要交纳没有出资的部分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摘要】
公司破产股东认缴的未实缴怎么办【提问】
您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股东有出资不足的,要承担连带的责任,股东需要交纳没有出资的部分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