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024-05-20 07:45

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7月26日成立,从1999年起,全省地税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前,全系统共有副省级市地税局1个,地级市级地税局13个(含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县(市、区)级地税局67个,地税分局734个,干部职工近15000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是履行全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目前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和社会保险费等省政府开征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稽 查 局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省或地区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直属税务局负责南京地区省属企业及省政府指定的其他省属企业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涉外税务局负责南京地区省属涉外企业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地税系统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地税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反馈和汇编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涉税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三)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组织实施营业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四)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工作,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担有关国际税收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五)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六)规划财务处编制地税系统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管理税收数据;承担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拟订地税系统财务、资产、基建和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汇编地税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承担地税系统资产和着装管理工作。(七)纳税服务处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纳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八)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规程;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九)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十)基层工作处组织实施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地税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市级地税机关年度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的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人事处拟订地税系统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有关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办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查、审批。(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作风建设工作。(十三)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省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是江苏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

5.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林克勤:局长、党组书记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江苏南京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南京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浦口区副区长、浦口区委常委、副区长、浦口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区委工作),浦口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划调整后)、浦口区委副书记、区长兼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工委副书记,2005年9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杨华: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女,汉族,1954年7月出生,江苏兴化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南京市税务局副处长,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处长,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2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群团工作,分管人事处、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干部培训中心。郑良:副局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广东顺德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市税务局税政一处副处长,直属二分局副局长,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鼓楼分局局长,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2002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税收计划,政务、财务管理,税务学会工作,分管计财处、办公室。左明:副局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山东临沂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南京市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大厂分局局长、检查管理处(稽查分局)处长(局长)、直属分局局长、征收局局长等职。2002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6年2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9年3月起不再兼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负责政策法规和税务稽查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稽查局。唐跃:副局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浦口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局长,征管处处长,2002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2004年9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2009年3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分管征管处、纳税服务中心。刘军辉: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山西右玉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基层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人事处处长,2009年3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王超:总经济师、党组成员女,汉族,1970年3月出生,安徽固镇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沿江工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局长、南京市六合地方税务局局长、税政一处处长,2009年3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负责税收政策工作,分管税政一、二、三处。陈奇: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广东湛江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计会处副处长、处长、计算机中心主任(兼)、征收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2010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事务管理工作,协助郑良同志分管税收计划管理工作,分管信息处、计算机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苑爱国:副巡视员女,汉族,1954年6月出生,山东陵县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人事处处长、鼓楼税务分局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2004年11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协助杨华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工作。蔡金华:副巡视员(稽查局局长)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江苏南京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建邺分局副局长、局长、鼓楼分局局长,2003年1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10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稽查局局长)胡平华: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安徽和县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处职)、栖霞分局局长、栖霞分局局长兼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09年4月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职),2010年10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主要负责人:陆丰泉)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主要负责人:陈 林)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徐志云)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郑明珠)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爱球)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备)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主要负责人:周玉海)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主要负责人:李应志)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主要负责人:程明红)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人:朱建国)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国税文化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黄益冲)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主要负责人:蔡德田)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负责人:黄经东)?14、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税务干部培训中心除外)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陈洪锦)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刘晓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部分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主要负责人:李应志)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国税数据的加工、存储、发布及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孙晨曦)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税务服装的制做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主要负责人:陈常有)3、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高层次和专门人才教育培养;负责远程教育和管理;负责全系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税收课题科研和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徐至诚)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办好税收宣传、科研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陈锡平)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冯一江)(四)所属机构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2、苏州市国家税务局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4、常州市国家税务局5、镇江市国家税务局6、扬州市国家税务局7、南通市国家税务局8、泰州市国家税务局9、徐州市国家税务局10、宿迁市国家税务局11、淮安市国家税务局12、盐城市国家税务局13、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14、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15、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0]2号)精神,我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五)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八)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九)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十)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十一)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十二)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十三)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十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十五)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十六)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江苏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三、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起草省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四、承担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省国家税务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十、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